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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中汽摩联关于印发《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8-20 16:44:40

体汽摩联字〔2021〕119号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关于印发《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意见》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汽车摩托车运动协会,各汽车自驾运动营地,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加强安全生产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做好汽车自驾运动营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根据体育总局等十一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我会制定了《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意见》,现印发实施,请遵照执行。

  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

  2021年7月14日


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安全生产管理指导意见

  为落实国家体育总局加强安全生产有关部署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进一步做好汽车自驾运动营地行业安全生产管理,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行业稳定发展,根据体育总局等十一部委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体育赛事活动安全监管服务的意见》(体规字〔2021〕3号),现对全国汽车自驾运动营地安全生产管理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

  汽车自驾运动营地(以下简称:营地)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现实紧迫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把安全生产作为重要任务,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筑牢安全生产底线。

  二、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营地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道路交通安全法》、《治安管理处罚法》、《食品安全法》、《传染病防治法》、所在地《安全生产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必须执行依法制定的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防止安全生产事故。

  三、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营地应严格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责任,营地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实行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强化内设机构安全生产职责,明确各个岗位安全职责,配备安全生产巡查员,切实做到安全生产责任到位、投入到位、培训到位、基础管理到位和应急救援到位。

  四、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营地应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修订有关安全生产技术标准,完善危险作业等专项安全技术作业规程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不断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消除安全生产管理死角和盲区,实现全员、全环节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营地安全生产落到实处。

  五、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营地应对各类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各类风险和防范措施,牢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和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对于特殊工种和特别岗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落实持证上岗。

  六、加强关键环节安全风险管理

  (一)完善安全硬件设施。

  营地的各项设施均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当地公安、消防、环保、卫生健康、应急管理等部门的相关安全规定。

  营地应远离滑坡、泥石流、洪水等自然灾害频发的场所,远离生长有害动、植物的场所。

  营地应设置24小时全天候安保监控系统,监控应能覆盖整个营地公共区域。

  营地内建筑物的防火设计应符合GB 5001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功能区应按当地防火要求设置室外消火栓和消防器材,并确保其使用状态良好。

  营地应配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且应符合GB 17945(《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系统》国家标准)的要求。

  (二)加强消防和电气安全管理。

  营地应建立消防安全管理体制,明确消防责任人和工作人员职责,重点加强烧烤区域、餐饮区、木屋、帐篷、植被等易燃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确保消除火灾隐患。

  营地的消防设施设备应由具有职业资质的消防安全员管理,并定期检查其有效性。

  营地的电气设备应由具有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和操作。

  营地的监控装置应24小时有人值守,且监控录像保存时间应符合当地公安要求。

  (三)加强医疗救援管理。

  营地应根据需求配备供紧急处理、救治所需的急救用品及可供救援使用的急救箱(包)、担架、轮椅等设备,宜配备氧气组、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等救援设备,并保证随时能够使用。

  营地应在明显位置设置24小时急救电话。

  营地应具备紧急救援系统,急救人员应在事发后及时到达现场进行急救。

  营地的游泳和水上等高危运动项目应获得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体育主管部门行政许可,并配备水上救生器材及救生员。

  营地应配备医疗急救手册,定期组织医疗急救培训,使工作人员熟悉急救流程及装备使用。

  (四)加强应急预案管理。

  营地应建立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紧急疏散、紧急救援、环境保护、停电、疫情防控等安全应急预案。

  营地应制定应急预案执行手册,定期开展火灾事故、自然灾害、紧急疏散、紧急救援、环境保护、停电、疫情防控等应急救援演练,提高在紧急情况下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

  (五)做好户外安全风险防范。

  在户外工作和活动前,营地应对户外人员进行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培训,落实通信、安全、交通、后勤保障、卫生、应急救援、消防和劳动保护等装备的配备,购买保险,制定户外安全应急处置预案(包括实时风险评估、风险预警、风险防范、活动中止或延期、及时救援等内容);应当详细了解和掌握户外区域安全隐患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卫生健康、社会治安、交通运输、放射性异常地区、动植物伤害源、人员聚集疫情传播等风险,拟订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要鼓励和倡导预约登记、在符合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要求的前提下进入营地,做好重大活动人员管控措施,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有效防止人员密集聚集,特别是户外烧烤、篝火晚会等活动要有严格的风险防范措施。要根据气象条件、灾害性天气发展趋势等合理安排工作和活动任务,实行“熔断机制”,防止在暴雨、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作业和举办活动,严防出现人员伤亡和重大财产损失。

  (六)加强车辆安全管理。营地要规范用车管理,对驾驶员进行针对性的安全培训,对电瓶车、房车等各类车辆状况进行检查,确保车况良好。提高用车安全意识,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合理安排行车路线,最大限度避免夜间、极端天气、危险路段行车,严禁疲劳驾驶。举行车辆活动要遵守法律法规,进出停车场时要注意避让行人。驾驶房车等车辆时要高度关注视野盲区。进入高风险区域,不得安排单车独行。在高风险区域,应全程采用车辆、人员位置和活动轨迹跟踪记录系统,确保实时了解其活动情况。

  七、提升安全保障能力

  (一)做好通讯保障。营地应保障通讯畅通,在手机通讯信号未覆盖区域,要为户外人员、车辆配置北斗终端等报位设备,并配备卫星电话,保障安全信息播发与接收、遇险报警、搜救指挥等通信畅通。

  (二)做好应急救援装备保障。营地要配备应急救援车辆和救援设备,切实提高户外应急救援能力。在发生紧急事件和安全事故时,依法及时向当地政府及应急管理、公安、卫生健康等主管部门报告并积极开展救援处置。

  八、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营地经营主体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把安全生产纳入营地日常检查内容,并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共享,配合有关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在营地星级评定时,将对安全生产环节进行重点评估。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还将根据体育、公安、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管理、市场监管、气象等有关主管部门的需要,协同各级主管部门开展营地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九、本指导意见由中国汽车摩托车运动联合会负责解释。

  十、本指导意见自2021年7月14日起施行。